關于下發《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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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紅十字會:
為更好地發揮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助手和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結合我省實際和當前社會需求,省紅十字會對2011年5月3日修訂實施的《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進行了進一步修訂,調整了基金資助范圍,完善了相關資助程序?,F將新修訂的《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發給你們,請各市按照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做好貧困血液病兒童的救助工作,為人道救助事業做出貢獻。
附件:《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遼寧省紅十字會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根據2011年5月3日制定的《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是為救助貧困家庭的血液病兒童而設立的專項公益基金,是遼寧省紅十字救助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的資助管理遵循量入為出、公開透明、尊重捐方意愿、體現資助效益四項基本原則。
第三條 為保證基金的管理和公平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基金籌集
第四條 基金來源
(一)接受國內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贈;
(二)組織開展專項籌資活動及合作項目募集的資金;
(三)政府資助。
第五條 基金用途
(一)為貧困家庭患有血液病的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二)為募集基金而開展宣傳、表彰等活動的費用。
第六條 企業等社會力量向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捐款,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等社會力量向紅十字事業捐贈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28號)中有關規定享受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
第七條 捐贈人可以指定捐助對象,有權查詢、監督捐款的使用情況。遼寧省紅十字會對做出重要貢獻的捐贈人給予宣傳報道和授予榮譽。
第三章 基金申請
第八條 申請對象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患有血液病且家庭經濟貧困、具有遼寧省戶籍的兒童以及省紅十字會認為確有特殊情況應予資助的血液病兒童。
第九條 資助病種為再生障礙性貧血、淋巴瘤、血友病、白血病。
第十條 申請方式
再生障礙性貧血、淋巴瘤、血友病患兒監護人填寫《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資助申請表》(可登陸省紅十字會網站下載),到縣(市、區)級紅十字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以下資料(一式三份,縣、市、省級紅十字會各保留一份備案):
(1)申請人戶口薄、家長(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2)二級甲等以上且具備血液病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病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3)申請人住院病案首頁(加蓋病案專用章);
(4)申請人骨穿檢查報告復印件(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申請人提交);
(5)申請人病理報告復印件(患有淋巴瘤的申請人提交);
第十一條 縣(市、區)級紅十字會初審后,將符合資助條件的申請人資料遞交市級紅十字會審核,市級紅十字會審核通過后,統一遞交省紅十字會審批。省紅十字會不受理個人提交的求助申請。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十二條 省紅十字會根據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以市級紅十字會報送時間為準),在資金到賬情況下,每兩個月審批一次。
第十三條 對于接受過紅十字會系統同類資助的申請人不重復救助。
第十四條 對無需造血干細胞移植的再生障礙性貧血、淋巴瘤、血友病患兒每人一次性資助2萬元,對完成造血干細胞移植手術的再生障礙性貧血、淋巴瘤、血友病患兒一次性資助3萬元。對因去世得不到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救助的白血病患兒一次性資助3萬元。
第十五條 社會定向募集的捐款原則上全部用于指定的資助對象,如捐款超過該捐助對象的實際治療費用,其結余部分計入本基金,用于資助其他申請人。
第十六條 市級紅十字會對資助的申請人近況進行核實并通知申請人家長(法定監護人)辦理受助手續。救助情況在省紅十字會網站予以公布。
第十七條 接受資助的申請人家長(法定監護人)向市級紅十字會提交真實有效的自費不少于資助款額的住院醫療收據原件或醫保部門出具的報銷結算單原件及申請人開立的銀行卡復印件,市級紅十字會審核無誤后遞交省紅十字會。省紅十字會終審后將資助款撥付各市,由市級紅十字會將資助款匯入申請人開立的銀行卡賬戶,并將回訪表和加蓋公章的匯款憑據復印件上報省紅十字會。
第五章 監督
第十八條 基金接受社會監督和專項審計。
第十九條 各級紅十字會均有責任對資助款的使用進行監督,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相應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于2021年1月28日起實施,2011年5月3日制定的《遼寧省紅十字少兒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的修訂和解釋權屬于省紅十字會。
來源:遼寧省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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