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城市管理通告
- 發布日期: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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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營造優美整潔、秩序井然的城市環境,全面加強城市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行人不走人行道、過街不走斑馬線、闖紅燈、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行為;
二、嚴禁非機動車不按線行駛、闖紅燈、走機動車道等行為;
三、嚴禁摩托車無牌無證、電動三輪車和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行為;
四、嚴禁機動車闖紅燈、隨意變道、占道停車、不禮讓行人和非法改裝飆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嚴禁車輛亂停亂靠,所有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共停車場或主次街道兩側停車泊位以及其他已施劃的停車泊位內;
六、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批準在公共場所、街路兩側進行露天燒烤、和室外擺放餐桌;
七、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審批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
八、嚴禁出店經營、占道經營,臨街所有企事業單位、商家、個體業戶對“門前四包”責任區域內的市容衛生、美化綠化、公共秩序、市政設施加強日常管理。
對以上不文明及違法行為,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
特此公告!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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