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紅十字人道救助基金項目申請表
- 發布日期: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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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紅十字人道救助基金項目申請表
申請人生活照片粘貼處 |
申請人(患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患者)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縣(區) 街道(鄉鎮) 社區(村)
聯系方式:固定電話: 手機:
代理人(法定監護人)姓名: 與申請人關系:
代理人(法定監護人)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固定電話: 手機:
病情診斷(類型):
診斷醫院: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第1頁(共3頁)
求求助陳述(申請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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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家庭情況(縣區紅十字會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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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戶( ) 低保邊緣戶( ) 單親( ) 孤兒( )五保( )貧困( ) 少 兒( ) 星級志愿者( ) 造血干細胞捐獻志愿者( ) 遺體器官捐獻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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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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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級志愿者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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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統籌醫療費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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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蜣r合統籌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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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資助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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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額保險統籌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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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經濟區審核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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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政二次報銷后統籌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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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獲得何種救助及金額(含商業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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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會審核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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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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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級 紅十字會初審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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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紅十字會 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第2頁(共3頁)
申 報 須 知
1、申請對象為本市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貧困造血干細胞、器官遺體捐獻志愿者家庭以及貧困星級紅十字志愿者等愛心人群;在本地實現捐獻的外地戶口捐獻者家庭以及本市戶口中孤兒、單親及貧困家庭0-14周歲兒童患救助病種,而無力支付醫療費的;
2、資助病種為血液病、惡性腫瘤放化療、紅斑狼瘡、尿毒癥血透腹透、艾滋病、造血干細胞移植器官移植抗排斥、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及罕見病;本市戶口中孤兒、單親及貧困家庭0-14周歲兒童患惡性腫瘤、先天性心臟病、血液病、尿毒癥、自閉癥、腦癱、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失聰、造血干細胞移植、器官移植及罕見病等。
3、申請人填寫資助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資料(一式二份),向所在地縣(區)級紅十字會提出資助申請,市紅十字會不受理個人提交的求助申請:
(1)申請人(如患兒應提交家長〈法定監護人〉)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2)申請人三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證明原件(住院患者僅提供第3項);
(3)申請人住院病案首頁(加蓋病案專用章);
(4)孤兒證、低保證、五保證、低保邊緣證、離婚證、單親證明、捐獻證書、星級志愿者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少兒重大疾病);
4、市紅十字會每年集中于5月、11月兩次辦理,資助名單和資助金額在市紅十字會網站公布;受助手續由各縣區紅十字會通知辦理。
5、市紅十字會統一將救助金下撥到縣區紅十字會,申請人應去縣區級紅十字會領取救助款;
6、申請人須保證各項資料的真實,對申報過程中出現的虛假、偽造或隱瞞等行為,一經發現將不予資助;如已獲資助,將依法追索其所獲得的全部資助款;
本申請表的遞交并不表明肯定獲得資助,已獲得紅十字會系統同類資助的申請人不重復救助。
7、獲得資助的申請人均有義務為各級紅十字會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等資料。請注明是否同意將個人資料和家庭背景對外公開,用于愛心捐贈的宣傳,以便更多的獲得社會的救助。( 是 否 )。
我確認已經閱讀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條款,并同意所有申報規定。
申請人或家長(法定監護人)簽字:
第3頁(共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