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紅十字會貧困少兒先心病救助項目
- 發布日期: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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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紅十字會貧困少兒先心病救助項目
實 施 辦 法
(2013年10月修訂)
為解除貧困家庭先天性心臟病患兒的病痛,減輕貧困家庭的經濟負擔,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做好政府人道救助領域的助手,遼寧省紅十字會開展貧困少兒先心病救助項目。結合我省城鎮醫保和新農合政策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一、救助對象
救助省內0-14周歲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貧困少兒。
二、救助標準
救助標準依據個人在享受國家醫療保險后自費情況而定。具體標準為:
1.家庭自費金額人民幣1萬以上(不含1萬)至1.5萬元,救助標準為1萬元;
2.家庭自費金額人民幣1.5萬元以上至2萬元,救助標準為1.5萬元
3.家庭自費金額人民幣2萬元以上,救助標準為2萬元。
4.農村戶籍患有單一病種,即室間隔缺損、房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必、肺動脈狹窄其中任一種的貧困患兒,依照《關于開展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的通知》(遼紅辦字[2011]20號)實施救助,標準為定額內醫療費用的10%。
三、救助程序
1.申請?;純罕O護人到當地縣(區)紅十字會提出申請,填寫《遼寧省紅十字會貧困少兒先心病救助申請表》(登陸省紅十字會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紅十字會索?。?,并提交戶口本復印件、貧困證明原件或低保證復印件、病情診斷證明及患兒5寸生活照片。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其中貧困證明原件留存一份。
申請材料縣(區)紅十字會、市紅十字會和省紅十字會分別蓋章、留存。
2.審核??h(區)紅十字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將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上報至市紅十字會審核。市紅十字會將審核通過的患兒情況進行匯總,填寫匯總表。報送至省紅十字會。
3.審批。項目評審委員會根據申請人信息進行終審。審批結果由市紅十字會告知申請人監護人。通過申請的患兒須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入院接受手術治療,逾期沒有實施手術的取消救助資格,如有特殊情況務必提前告知。
4.救助。受助患兒出院后,向市紅十字會提交如下受助材料:出院證明(有醫院印章)、住院醫療收據復印件(加蓋報銷部門公章)、醫?;蛐罗r合等報銷補償證明、受助患兒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市紅十字會匯總后連同受助患兒申請材料統一寄送至省紅十字會。省紅十字會核實無誤后根據受助患兒實際發生費用確定救助金額,并將救助款劃撥至各市,由市紅十字會轉撥至受助患兒賬戶。
5.定點醫院。項目設立定點合作醫院,定點合作醫院對受助患兒給予優先救治或減免醫療費用等服務。受助患兒一般在定點醫院就治,特殊情況可根據病情自行選擇手術醫院。在定點醫院手術治療的,救助款直接撥至定點醫院。
四、項目管理
1.遵照公開、公正的原則實施救助。依據救助條件和標準實施救助,救助時間依照申報的時間順序進行。
2.遵照量入為出原則實施救助。每年救助的人數根據當年籌款的金額而定。
3.開展項目評估和回訪。每年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對受助患兒進行回訪,保證項目執行質量。
4.市、縣紅十字會應對申請材料認真審核,確保材料的完整和真實,做好相關材料的存檔工作。為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省紅十字會按照救助患兒的數量給予經費支持,用于項目宣傳和組織等工作費用。
五、附則
1.本辦法于發文之日起實施,2010制定實施的《遼寧省紅十字會救治貧困先天性心臟病兒童項目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2.本實施辦法,遼寧省紅十字會有最終解釋權,可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一步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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